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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消防局: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◇纳入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
文章摘〖自企业网站
记者昨天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,公安部消防局已于近日下发通∩知,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∴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¤查范围,并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。近年来,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,由此引※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,如南京中环国际广场火灾、北京【央视新址火灾、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火灾等,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」产损失。对此,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▆关标准、规定;在新标准、规定发布前,为遏制当前此ω类火灾高发势头,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,需要□ 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。
根据通知,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将被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☆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。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『材料的民用建〖筑,均应将建∑ 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。对于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▼温材料的民用建筑,全部纳入抽查范围←。在新标准发布前,从严执行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】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第二条规定,即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。